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瑕疵空调让人烦 巧手调解受称道​

2018/8/17 9:53:55      点击:


瑕疵空调让人烦 巧手调解受称道



消费者买了有瑕疵的空调,用起来那真是堵得慌,商家售后服务跟得上还可说,就怕一慢二拖三敷衍。近日,平谷区消协巧用举证责任,成功调解了一起棘手的投诉,经营者服气、消费者称道。



投诉的事由其实并不复杂:消费者马某新买的空调刚刚启用三四天,可是让他心烦的是,关机时就会发出吱吱吱的响声,而且持续不停达半个小时,这让年岁高、睡觉轻的马某每晚都难以入睡,脑袋整天晕晕乎乎的,忍无可忍的的马某要求立即退换,及早摆脱这种身心的折磨。可是售后检测表明,空调并不存在质量问题,售后解释说空调为追求轻便塑料配件用得较多,热胀冷缩很容易会发出响声,而且不在维修范围之内。经营者表示,空调虽然在三包期内,但不是质量问题没法退换货,马某无奈之下向平谷区消协投诉。


平谷区消协不认同商家的结论,认为商家应当承担自己无过错的举证责任:空调关机后,不间断的响声达半小时之长,噪音给消费者身心的困扰是显而易见的,属于产品存在瑕疵。根据《消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三款,应当由经营者承担相关的举证责任。由于经营者未能进行举证,而且此类瑕疵仅出现在单一品牌型号中,说明此类瑕疵企业是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消除的。消协有理有据的法律解读,让经营者心服口服,当即同意更换一台其他型号空调。原本认为没有多大希望、只是走走过场的消费者马某,桑拿天心里却觉得格外凉爽,激动的连连伸大拇指点赞。



这个投诉案例可以看出,大多数消费者对常用家电的知识了解不多,出现问题不能准确做出判断,加上法律知识欠缺,导致与商家协商的时候常常处于被动地位,很容易发生消费纠纷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任重而道远。在此,首都工商提醒广大消费者:


第一,正常行使《消法》所赋予的选择权。购买大件商品时,一定坚持现场验货。在专业人员现场摆放安装调试到位后,认真检查货品,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率先学习使用操作方法,确认商品准确无误,具备商品说明书所述性能,能够正常使用后,再在送货单证上签字认可收货,避免因为忽视验视带来的其他问题。


第二,瑕疵不等于质量问题。质量问题是不具备使用性能,或者存在危及人身健康、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因素或者不符合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;而瑕疵只是交付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品质,以至于不适合合同目的或者致使其价值及效用减少 ,但是不影响产品或服务主要功能使用。因此,您务必要记牢,购买耐用商品或者装修服务,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举证责任在经营者。


来自:西安海信空调清洗中心